來源:21世紀經濟報內容:
目前,國家正在緊鑼密鼓地編制《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生態環境保護雖然是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總體規劃下面的一個專項規劃,但是它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小覷。”一位地方環保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正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壓力提升了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戰略地位,加速將其提升為國家戰略,引起高層的重視和推動。”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規劃》主要由發改委和環保部牽頭,國土部、水利部、工信部、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林業局等多個部門參與。根據國家的時間要求,《規劃》有望在年內編制完成。
這將是我國跨區域的綜合性環保專項規劃。
規劃編制思路初定
在京津冀的環境問題中,受人關注的是霧霾。
根據8月19日環保部發布的7月份空氣質量公報顯示,在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中,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差。
公報顯示,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25.8%~96.8%之間,平均為42.6%,低于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30.5個百分點;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57.4%,重度污染天數比例高于74個城市4.4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為O3。與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48.6%下降到42.6%,降低6.0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有所下降。
21世紀經濟報道發現,京津冀空氣質量差并非是7月單個月的孤例。在實施城市空氣質量新標準以來,在環保部發布的每月、半年和全年的空氣質量公報中,京津冀的空氣質量始終是差的。
“京津冀區域面臨的環境形勢比較復雜和嚴峻,既有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的階段性大氣復合污染問題,也有該地區固有的結構性、資源性的水環境問題,還有對全國而言都沒有完善治理經驗的土壤污染問題。”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
此前,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范恒山在談到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規劃時公開表示,在制定規劃時還將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認真研究區域環境、生態、水、土地等的承載能力,合理配置資源,強化資源和環境約束,推動產業升級和空間布局的調整。
“《規劃》在編制時考慮的因素比較復雜,既考慮到了資源問題,也考慮到了環境和生態問題。”一位參與《規劃》編制的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目前初步確定的編制思路主要是劃定資源的上線、環境的底線和生態的紅線。”
《規劃》應在體制機制上有所突破
“《規劃》主要定位于中長期規劃,將制定分階段的目標,但提出的措施主要以近期和中期為主。”前述參與《規劃》編制的專家透露。
實際上,在京津冀區域生態環境方面已經有不少專項規劃或者相關規劃。在大氣環境治理方面,已經有《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專項規劃;在水環境方面,針對地表水已經有涵蓋海河流域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針對地下水已有《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專項規劃,同時環保部聯合其他部委正在編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也會涉及到京津冀地區的水環境治理;在土壤方面,環保部聯合其他部門還在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預計也會涉及到京津冀區域的土壤污染直流。
“但從現有的和將出的這些規劃來看,這些規劃更多的是設定一些治理目標、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很少能在體制機制上有所創新或者突破。《規劃》如果能解決一些前述規劃不能解決的體制機制性問題,那么不但其編制的必要性不會再受人質疑,而且能真正發揮規劃的和指導作用,終實現"多規合一"的目標。”*分析。
*建議,《規劃》能否提出構建京津冀區域或流域環境保護管理機構,統籌協調跨區域的大氣污染聯合聯控和流域污染綜合治理的相關事宜?同時,組織跨部門的專家組成專家咨詢委員會,對即將出臺的各類法規、規劃及行動方案進行認真的獨立評估,不要走過場,并提出具體的咨詢修改意見。后,要建立公眾參與機制,促進信息公開,讓公眾切實參與各項決策過程,以避免決策的失誤并提率。